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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职称正规代评,不通过,不收费

职称是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主要标志,职称评审结果是专业技术人才聘用、考核、晋升等的重要依据。

在国家层面,中国共设有经济、工程、卫生、出版、艺术等27个职称系列,由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专业技术人才品德、能力、业绩进行评议和认定。职称评审结果一般分为高级、中级、初级三个层级,但具体到不同专业,职称名称又有所不同。目录为《职称系列(专业)各层级名称》。

2024年7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职称评审全过程监管。

取得规定的学历,并且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一致的朋友,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定的年限可以直接认定初级或中级职称。

职称评审

自主评审,依据《中共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第六(十六条):发挥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科学界定、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职称的整体数量、结构进行宏观调控,逐步将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符合条件的市地或社会组织,推动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和其他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业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自主开展职称评审。对于开展自主评审的单位,政府不再审批评审结果,改为事后备案管理。加强对自主评审工作的监管,对于不能正确行使评审权、不能确保评审质量的,将暂停自主评审工作直至收回评审权。

社会评审,依据《中共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第四(十二)条:对专业性强、社会通用范围广、标准化程度高的职称系列,以及不具备评审能力的单位,依托具备较强服务能力和水平的专业化人才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组建社会化评审机构进行职称评审。

为了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人员,可以不受学历、资历的限制破格申报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一破格申报高级职务者必须具有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1、获得部、省级表彰的学科带头人;地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获国家、省级表彰的乡镇企业家或厂长、经理。

2、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省、部二等奖以上;地市一等奖以上(含发明奖、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星火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获得金、银产品奖或省、部级产品奖或工程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创、省级新产品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

3、直接主持完成大型项目或负责大中型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或对非公有制企业技术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明显经济效益者;企业连续二年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省确定的山区县1000万元以上)、或利税在400万元以上(省确定的山区县200万元以上)的主要负责人。

4、在技术发明、创新、改造、专利、推广、应用中,取得的经济效益连续二年(申报高级职务的前二年)占该企业利税总额(400万元以上,贫困山区200万元以上)20%以上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5、对本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创立了有价值的经验,并在省内同行业中推广的主要贡献者;担任中级职务期间,成绩显著,并获得省级以上先进工作者称号的;或者在地市以上报刊或会议上发表过两篇以上被同行专家认定为有价值的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过有价值的著作或译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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